关于开展2019年度乐清市等级社区学校(分校)创建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发展,推进乐清学习型城市建设,根据《乐清市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乐政办〔2010〕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温州市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创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选以下社区学校开展创建评定工作,雁荡镇社区(成人)学校拟申报创评温州示范社区学校,石帆街道社区(成人)学校、大荆镇社区(成人)学校拟申报创评温州一级社区学校,湖雾镇社区(成人)学校、南岳镇社区(成人)学校、磐石镇社区学校拟申报创评温州市二级社区学校。根据《温州市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版)》(附件1),市教育局将于9月份对申报的等级社区学校进行预评。以上社区学校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以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
乐清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