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市级
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11〕71号)和《温州市社区教育2011年工作要点》(温社教办〔2011〕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市级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实验项目要充分体现社区教育的先进理念和发展需要,突出社区教育工作重点,着力研究和解决社区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并起到引领和深化区域社区教育发展的作用。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县(市、区)社区学院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地区实验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材料,认真填写《温州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项目初审。各县(市、区)社区学院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实验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
3.组织推荐。各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并及时报送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项目立项
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实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2011年度市级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并择优推荐浙江省社区教育实验项目。项目实施期间,市社教办将组织专家给予指导和检查;项目完成后,组织评估验收,并评选表彰市级优秀社区教育实验项目。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须填写《温州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稿。推荐的实验项目请于
附件:1.温州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书
2.温州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