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温州市一级社区学校、
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学校: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 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和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社区学校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文化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继续推动全市100所社区学校创建工作,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一级社区学校、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内容及标准
(一)市一级社区学校评估认定按照市教育局、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温州市一级社区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职〔2009〕5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评估检查按照市教育局、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合格社区学校标准和温州市合格社区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温职教〔2008〕8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检查评估过程及方式
(一)自评阶段。各县(市、区)拟申报市一级社区学校、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的单位要求分别参照有关评估标准写出自评报告,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报。申报市一级社区学校必须是街道(镇、乡)社区学校,原则上要求是2008年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其他街道(镇、乡)社区学校符合评估标准且建校满两年以上、业绩显著的也可申报。
(二)预评阶段。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评估标准对拟申报的市一级社区学校、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进行预评,推选出市一级社区学校、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候选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侯选名单报送需附《温州市一级社区学校申报表》、《温州市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申报表》和预评报告。材料报送联系人:陈秀娜,电话:88288167,传真:88228611,邮箱:
chenxn@mail.wztvu.com。
(三)检查阶段。市教育局、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23-27日对各地推荐的市一级社区学校、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评估。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并根据检查评估得分情况,评出2009年度市一级社区学校和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
三、检查评估工作小组
组长:戚德忠
副组长:陈继扬
检查评估工作分五个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市社区大学、县(市、区)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
1.温州市一级社区学校申报表
2.温州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申报表
3.温州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推荐名额一览表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社区学校 检查评估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温州市一级社区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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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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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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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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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用房面积 |
平方米 |
校长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社区
教育
开展
情况 |
|
县(市、区)教育局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温州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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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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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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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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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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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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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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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乡)办事处(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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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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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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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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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温州市级合格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推荐名额一览表
县(市、区) |
推荐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数 |
鹿城 |
5 |
瓯海 |
3 |
龙湾 |
3 |
瑞安 |
4 |
乐清 |
4 |
永嘉 |
2 |
平阳 |
2 |
苍南 |
2 |
文成 |
1 |
泰顺 |
1 |
洞头 |
1 |
合计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