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文件
浙社教办函〔2009〕2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及义乌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市民大学):
开展社区教育实验是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抓手。为了总结我省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充分发挥各地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我省社区教育品位,扩大社区教育成果。经省教育厅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评选工作
实施方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近年来,我省各地扎实开展社区教育实验,社区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并涌现出了一大批体现社区教育发展规律、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广泛吸引群众参与的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为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示范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社区教育持续快速发展,经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评选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是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社区教育发展的先进典型,应充分体现社区教育的先进理念和发展规律,突出区域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重点和特点,能切实解决社区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引领社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凡是近三年来组织实施并具有典型性、群众性和成效性的县(市、区)级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或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均可申报。
二、评选标准
1.项目价值。实验项目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选题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体现社区教育基本理念和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推广示范性等价值。(10分)
2.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10分)
3.项目团队。实验项目建立了结构合理的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和项目研究的工作团队,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10分)
4.项目实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形成了步骤科学、方法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过程记录客观详实。(20分)
5.项目成果。项目实验成果富有特色或创新明显,具有较高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应用范围广。(20分)
6.社会成效。项目实施后社会评价好,社区居民参与度和满意率高,对推进社区教育实际工作成效明显。(20分)
7.机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整改完善措施跟进,长效机制逐步形成。(10分)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每个县(市、区)可申报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1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县(市、区)可申报2个;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可单独申报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1个。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标准组织申报材料,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申报表》(附后)。
各县(市、区)社区学院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汇总。
2.推荐。在县(市、区)申报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应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推荐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每个设区市原则上可推荐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不超过5个。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并及时将推荐材料上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3.评审。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视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查,并成立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并公布、表彰全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报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须书面上报《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各设区市推荐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的有关材料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内,邮编:310030,联系人:程仙平,电话:0571-88904355,传真:0571-89983125,E-mail:sqjy@zjtvu.edu.cn。
附: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申报表
浙江省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制
主题词:社区教育 项目评选 实施方案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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