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文明素质提高工程》等六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作者:  编辑:CXR  来源:温州社区网  浏览:7553    时间:2008年10月23日
  •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文明素质提高工程》、《温州市文化作品提升工程》、《温州市文化研究提炼工程》、《温州市文化产业提速工程》、《温州市文化阵地提质工程》、《温州市文化人才提携工程》等六项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
    温州市文明素质提高工程
    本工程旨在着力加强全市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八荣八耻”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着眼建设活力温州、实力温州、和谐温州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通过传承民族精神,狠抓礼仪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深化法制宣传,加强信用建设,努力实现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主要表现的思想道德素质有显著提高;实现以崇尚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具有相应文化素养为主要内容的科学文化素质有显著提高;实现以体魄康健、心理卫生、社会适应能力良好为主要标志的健康素质有显著提高的目标,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爱国情感。充分运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资源,深化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革命先辈和杰出人物爱国情操、祖国壮丽河山等宣传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培养爱国情怀。贴近我市公民生活实际,广泛开展温州历史文化、温州精神和改革开放成就的教育,为调动和激发全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热情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加强礼仪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文明素养。结合学习贯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温州市民八不行为规范》及《温州市民守则》,大力普及礼仪知识、搞好礼仪实践,促使全体公民在各种场合做到言行文明,在社会做一个懂规矩、守秩序的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明辨荣辱的好员工,在家庭做一个敬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好成员。
    (三)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依法律已,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四)加强科普工作,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科学意识。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适时开展科普知识学习竞赛,努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引导公民树立科学观念,努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的社会风气。广泛开展自然资源“国情”、“市情”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抵制歪理邪说的能力,形成与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社会精神风貌。
    (五)加强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诚信行政、取信于民诚信经营、信誉兴业诚信处事、真情待人等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加快建设信用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系统,进一步探索我市公共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框架,进行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试点;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建立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预警机制、奖惩机制、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等监管制度;大力培育信用中介行业和发展信用市场,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塑造良好的诚信政府形象。
    三、基本方法
    (一)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和研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加大理论学习的力度,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面建设,努力用科学理论解答好我市当前亟需说明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理论在各项工作中的引导作用;要拓宽理论宣传的广度,充分发挥党校、媒体和高校两课教育等阵地的作用,积极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本质核心和基本要求,推动科学发展,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要推进理论研究的深度,结合温州实际,优化科学文明发展的理论研究环境,努力形成有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教育作用的研究成果。
    (二)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教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十一五发展目标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三个温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和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领全市上下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改革举措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积极投身于温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三)以高尚的品德塑造人。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大力倡导“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遵循规律、崇尚科学的求真精神,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的务实精神,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诚信精神,和美与共、和睦有序的和谐精神,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开放精神,励志奋进、奔竞不息的图强精神,以及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创业 的温州人精神,宣传一批体现温州城市精神的时代先锋风云温商创业新星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树立一流的目标,追求一流的水平,创造一流的效率,干出一流的业绩。
    (四)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努力创作一批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贴近温州生活实际、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的优秀作品,以利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鼓舞和启迪人民群众,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自觉为三个温州建设作贡献。
    (五)以创建的成效感染人。以思想道德建设和提高人们文明素质为重点,着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全体市民保持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状态。
    四、主要载体
    (一)积极开展百万少年重道德活动。大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精心组织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大工程。推进阵地工程,加强以红色旅游为主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推进 精品工程,推广古诗文诵读等成功经验,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绿网工程,倡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推进净化工程,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银幕荧屏;推进帮护工程,全面推行法制教育进课堂,办好青少年维权热线,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温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道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近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参加的三结合德育委员会,以创建学习型家庭为目的,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建立家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学校与社区、学生家庭的沟通联系,努力构筑家庭、学校和社会互相协作的教育网络。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开展向学生推荐好书籍、好歌曲、好影片、好故事、好格言等活动,努力形成健康高雅、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行为规范达标创建、文明伴我行等班团队活动、我做合格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和实践互爱要求,争做四有新人等道德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学生道德学习实践的普及率和参与率,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和评选百佳青少年道德标兵,形成百万少年重道德的教育新风貌。
    (二)积极开展百万市民进课堂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组织,以及不同层面公民的特点,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学形势、学理论、学技术、学科学文化知识,形成百万市民进课堂的浓厚氛围。加强学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学习教育设施,健全城乡学习教育网络,为群众学习教育提供良好平台。有效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以党政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干部群众和高校学生为主要对象,发挥大众传媒、党校和业余讲师团的作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运用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参观访问、举办高层论坛等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外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内容,认真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面向青少年的青少年科技节、科技比赛等科普活动;发挥市民科普学校、农函大等组织机构的作用,开展全国科普日、温州科技(科普)活动周、中国浙江科普节等重大活动以及四进社区、三下乡等常规活动,切实提高科普活动质量,向广大公民普及前沿科技、社会科学、生产技能和科学生活等知识;重视并组织好领导干部的科普教育,定期开展科普报告会,使干部科普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覆盖市、县(市、区)、乡的科普大格局。
    (三)积极开展百万市民讲礼仪活动。以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城乡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文明礼仪ABC》,举办文明礼仪电视大奖赛,大力宣传文明服务、文明交往、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文明驾车、文明浏览、文明观赏、文明就餐等礼仪,推进文明礼仪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发挥百佳文明市民、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多层次的礼仪实践;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从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抓起,纠正 十大不文明行为,使广大公民的礼仪意识、礼仪知识和礼仪观念有明显提高,树立百万市民讲礼仪的新形象。
    (四)积极开展百万市民献爱心活动。整合资源,完善服务网络,壮大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扶贫帮困、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常规志愿服务活动,3·5中国志愿者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特殊节日志愿宣传活动和绿眼睛环保团、出租车志愿服务队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志愿者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更好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出台《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加强对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加大对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利用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营造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坚持爱心屋慈善一日捐等做法,围绕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希望工程春风行动春蕾计划大学生助学计划和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等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好大学生参与三下乡四进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团结友爱、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和关爱弱势群体等善举,形成百万市民乐于献爱心的新风尚。
    (五)积极开展百万市民创文明活动。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抓手,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渗透文明修养,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寓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精心设计载体,进一步扩大创建面,提高群众参与率,突出执法部门、民营企业和新温州人创建主体。丰富创建内涵,着重体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信用温州的要求,使活动的过程成为灌输正确思想、弘扬社会新风、提高文明素质的过程。深入开展城区-社区-楼幢-家庭主体链文明素质提高实践活动,针对城市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通过制定和完善市民公约、文明守则,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幢、社区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创建活动和志愿者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多种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文明素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县城-村镇-农户基层链文明素质实践活动,把社会风气整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十镇千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双千结对、共建文明等各项工作纳入其中,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通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行业-单位-岗位 窗口链文明素质实践活动,根据行业实际,开展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规范教育,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开展诚信经营、信誉兴业的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实践,引导职工在职业行为中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摒弃不文明行为。深入开展 机关-科室-干部示范链文明素质实践活动,把学习型组织建设、党政机关政务诚信等情况列入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发挥机关干部职工在文明素质实践活动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通过以城市带乡村,以机关带行业,以干部带市民,真正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目标落到实处。
    紧密结合我市城乡基层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整治社会风气、整治文化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双建设、双整治活动,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等活动,着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
    五、组织要求
    (一)大力营造文明素质教育氛围。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三贴近原则,大力挖掘、培育、树立和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及时鞭挞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言行,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为加强文明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发挥阅报栏、橱窗、板报、墙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设立文明素质工程专栏,大力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市民自觉接受正确的道德规范和要求,培育、激励广大公民增强文明意识。以爱国爱乡、温州城市精神、文明礼仪、法制教育、诚实守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在城乡显要位置,精心设计和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在社区和乡村设立文明创建宣传栏,粘贴特色宣传画。
    (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文明素质工程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覆盖全市城乡,关系全体公民,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宣传、文化、司法、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各种载体积极实施文明素质提高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文明素质工程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切实把文明素质提高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素质提高工程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掌握公民文明素质的基本状况,针对问题研究对策,明确要达到的目标。建立完善提高文明素质的目标考核制度,把实施文明素质提高工程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评选考核内容。同时要把实施文明素质提高工程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单位奖惩、评比先进挂钩,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责任制,把实施文明素质提高工程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努力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展开。各级财政要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宣传、文化、普法、科普和文明创建等直接关系文明素质提高工程的有关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为文明素质提高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四)不断总结经验创新载体。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和单位实际,不断为文明素质提高工程注入新的内容。认真总结广大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积极探索实施文明素质提高工程的有效方式,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文明素质提高工程和载体,使全市公民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温州市文化作品提升工程
      本工程旨在扶持和推动文艺、社科、新闻、出版四类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出文化精品,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围绕建设文化大市、全面推进“三个温州”建设,充分发挥温州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刻发掘文化精品的示范导向功能,努力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形成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良好氛围和繁荣局面,为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越的人文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弘扬主旋律和坚持多样化结合。既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努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又要注重文化产品题材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努力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作品。
    (二)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创作生产,又要全面推进,促进全市各地、各个门类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全面繁荣。
    (三)继承传统和不断创新结合。既要继承一切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文明的先进成果,又要结合时代要求和新的实践,在精神文化产品的内容和形式、载体和传播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开拓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
    (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既要注重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使文化精品在群众和市场中接受检验,努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五)出作品和出人才结合。既要以多出优秀作品为目标,全力抓好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又要注意在创作生产的过程中努力做好凝聚队伍和培养、使用、引进人才的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总体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精心组织打造各类文化精品和项目10部(项),争取在全国、全省的评奖中获奖或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新,健全和完善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扶持的工作机制及相关申报、考核、奖励办法,形成有利于推动我市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工作体系,切实加强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内容建设,全面推进各类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形成精品纷呈的繁荣局面。
      
    四、项目范围
    (一)文艺类:文学、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文艺、戏剧、动漫、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领域的创作、演出、制作、展示、主题性活动等项目;
    (二)哲学社科类:理论文章、哲学社会科学著作;
    (三)新闻出版类:图书、音像出版物、电视专题片、媒体品牌栏(节)目;
    (四)文化服务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优秀精神产品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
    五、重点内容
    (一)创作若干体现浙江乃至国家文化精品创作水准,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作品;
    (二)扶持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导向作用的项目;
    (三)扶持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以提供、传播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为主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
    (四)创作一批反映温州地域特色、弘扬温州人文精神和浙江精神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文化艺术成果;
    (五)组织若干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或在宣传温州以及浙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与作品。
    六、工作思路
    文化作品提升工程通过规划与立项、监督与管理、考核与奖惩三个环节的工作,对全市文化精品创作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全方位扶持,提高创作水准,确保精品质量。
    每年年初或年中,文化作品提升工程制定并公布年度实施细则,提出一批选题,面向全社会接受项目申报,凡市内合法从事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与外地合作的项目须拥有出品权或全国性评奖申报权)。
    申报方式: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直属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积极组织重点项目,向市文化精品工程相关工作机构推荐。
    文化作品提升工程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按门类分别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经充分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重点项目,并予以公布。运作过程力求规范、高效、公正,符合文化精品创作的规律。
    重点项目一经确立,即由项目责任人与市文化精品工程办公室正式签订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目标、完成时间、权利、义务以及双方认为应进入协议的内容,并建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按规定给予各种扶持。项目责任人要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获得经济扶持的项目还需定期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在项目完成后提供相关材料报专项工作委员会,接受考核。推荐申报省重点项目的必须是市级重点项目。
    每年年初,各专项工作委员会统计前一年全市精品创作成果,制定年度奖励计划。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中考核优秀的优先列入奖励范围。分别上报市文化精品办公室和省工作委员会。
    对重点项目采取以下扶持方式:
    1、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策划、规划、论证、研讨,帮助修改加工提高。
    2、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项目的创作、生产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3、围绕产品传播组织宣传推介,包括组织首发、首映、首演等仪式和展演、展播、展映等活动。
    4、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项目给予奖励,属于填补空白的重点成果或在国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通报表彰和特别嘉奖。
    5、根据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组织若干公益性服务项目,作为文化精品工程的子工程给予扶持。
    七、组织保障
    文化作品提升工程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实施,设办公室和文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三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单位领导组成,分别负责三个领域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扶持、监督、考核、奖励等有关工作。文艺精品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哲学社科精品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理论处,新闻出版精品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文化作品提升工程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化处)负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细化和组织协调。
    聘请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组成文艺、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三个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作品和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可行性论证。
    涉及专家本人申报的作品,采取回避制度。
    市委宣传部每年从文化大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文化作品提升工程。同时,各级财政应加大对优秀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以文化发展基金赞助或投资优秀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模式,给予经济上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作品提升工程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精品创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文化作品提升工程相关工作,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制度和办法,大力扶持重点精神文化产品,推进我市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全面繁荣。


     

     
    温州市文化研究提炼工程
    本工程旨在全力做好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中的温州部分,包括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和温州文化保护两大部分。
    第一章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
    一、 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的基本内涵、背景意义
    (一)基本内涵。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简称温州文化研究工程,重点是两大部分,即温州历史文化研究温州当代发展研究。具体工作要围绕这两大重点,就温州当代发展问题研究、温州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温州人研究、温州历史文献整理等今、古、人、文四大板块开展系统研究,特别是深化温州学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一定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到2010年完成大部分研究计划和成果,分别出版系列丛书,推动研究基地建设,形成可持续的研究平台。
    (二)背景意义。2005年浙江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步伐,实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打造当代浙学文化品牌,要求我市切实做好温州文化研究各项工作,在全力接轨省工程的同时,继续深化温州研究。近年来尤其是2002年提出创立温州学、公布研究选题以来,我市加大了温州文化研究力度,相继召开多个国际学术研讨会,整理地方历史文献,出版《温州文献丛书》,举办温州学研究系列讲座,启动了一批研究课题,出版了一批研究论著,为创立温州学做出了初步的努力。
    但我们必须看到,温州文化研究亟待进行的项目还很多。以古籍整理为例,温州市图书馆存有大量有价值的古代温州著作,仅四库全书系列所收温州人著作和外地作者在温州所撰的有价值的古籍书,就有170余种。加上民国期间温州文化名人的著作,古籍整理任务还相当繁重(请参见附件五),如需要编辑《永嘉学派全书》,要新编《叶适全集》、《陈傅良全集》,汇编有关永嘉学派的文献,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出版相关的研究论著。
    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是加快温州文化大市建设整体部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温州文化软实力、提炼温州人精神的基础工程,又是进一步打响温州文化品牌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要把实施温州文化研究工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有计划地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实施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温州当代发展、温州历史文化和温州人为研究重点,全力接轨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链合各方力量,整合研究资源,从历史、现实与未来相统一的高度,总结温州实践,丰富温州精神,梳理温州文脉,展现温州风采,深化温州研究,探索温州未来,推出一批在研究温州和宣传温州方面有较高学术水准、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社会科学成果,继续打造温州学文化品牌,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温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提供精神食粮,为国内外一切关心温州发展的人们提供解读温州的窗口,为发展活力温州、提升实力温州、构建和谐温州做出社会科学界应有的努力,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指导未来的重要作用。
    (四)主要目标。从人文社会科学角度,对当代温州发展、温州历史文化和温州人群体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全面系统的研究,全力做好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温州部分的工作,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富于创新的学术精品,培育对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出版一批具有学术价值的温州研究专著、文献整理成果和人文科普读物。继续实施至十二五时期,相继完成《温州通史》、《温州当代发展研究》、《永嘉学派全书》、《南戏大典》和《温州企业家群体研究》、《温州知识群体研究》等重大研究项目。
    三、实施温州文化研究工程的运作思路
    (五)系统运作。温州文化研究分设温州当代发展研究、温州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温州人研究和温州文献整理四大板块(选题请见附件)。分批落实研究项目,系统运作,逐步实施。要把握导向,紧扣主题,统一规划,整体运作,整合资源,创新体制,规范学术,生产精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既要服从和接轨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全力做好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的温州部分,为打造当代浙学做出努力,又要考虑在体现时代特征中注重形成区域特色、具有温州特点,形成优势学科。要在温州活跃学术氛围,搭建交流平台,推进理论创新,努力坚持三个结合:研究内容上力求探讨历史与研究现实相结合,运作方式上力求学术研究与人文科普相结合,在研究队伍上力求外地专家与本地力量相结合。
    (六)加强领导。成立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指导委员会。由市领导和温州大学、各县(市、区)领导参加,下设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具体负责研究工程的实施和管理。要设立学术委员会,评估研究工程规划及研究方案,评审研究课题,评估研究成果。为确保质量,使古籍整理项目和研究项目成为学术精品,全市要统筹安排,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编辑出版《温州研究丛书》、《温州名人传记丛书》和《温州文献丛书续编》,形成系列成果。
    (七)配套实施。衔接温州文化精品提升工程,积极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精品的生产,完成一批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温州历史文化和温州人的研究课题,通过多年的努力,力争拿出更多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文化精品成果。衔接温州文明素质提高工程,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研究,推出一批人文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和宣传温州的通俗作品,为全面提高市民人文素养和知识化水平做出应有的努力。衔接温州文化阵地提质工程,做好温州研究等社科网站的建设,办好社科刊物、学术交流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讲坛。衔接温州文化人才队伍提携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
    (八)扎实推进。要努力培育一批有优势的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构筑一批积极进行学术活动、科普咨询的平台;推出一批优秀的学术研究成果和人文科普读物;建设一个能为社科界、党政机关和公众服务的温州研究网站;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社科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批研究基地,努力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社科队伍。
    各项目的进行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择优和委托整理、研究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术委员会把关,实行开放式管理;聘请特约研究员,依靠本地力量,注重利用市外资源,积极进行合作;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励精品,表彰先进。
    各县(市、区),温州大学、温州医学院、温州市委党校、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学院、市社科院、教科院和各研究所、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各个学会等,各有所长,各有特色,要按照规划,联手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努力,推进研究工程的深入实施。市社科联要做好工程的联系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新闻媒体要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文化研究工程的进展和成果。
    温州文化研究工程是市委为加快建设文化大市而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项目,已列入温州市十一五规划,各项目的进行需要有经费保障,必须发挥各方积极性,实行多方筹资,共同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市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化研究工程;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各项目要争取配套经费,积极争取社会、企业,包括海外赞助或捐助。已列入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的项目,要确保配套经费。要制订经费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另订)。
    文化研究工程的实施难以立竿见影和产生轰动效应。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埋头苦干、锲而不舍、脚踏实地,不断做好积累和传承工作,力争经过数年的努力和奋斗,圆满完成温州文化研究提炼工程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温州市文化保护工程
    一、温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实施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为主体的可移动文物。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依法加强文物抢救保护为重点,以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为中心,努力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以改革促发展,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为主原则,努力实现文化遗产保护抢救与开发利用双赢。历史文化遗产是久经风雨得以幸存的文化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特殊文化资源。要始终把文化遗产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任何开发利用行为都应以不危及文化遗产及其原生环境为原则;坚决避免对文化遗产进行无序开发、掠夺式利用。同时,要努力拓展合理利用的方式与途径,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决克服保而不用、消极保守的现象。
    2、坚持公益性发展方向,努力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文化服务。历史文化遗产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宝贵财富,应为全体人民所共享。根据中央、省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一部分,应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尽可能扩大开放范围,提高展示服务水平;降低门槛,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精神食粮。
    3、坚持政府保护为主,同时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全人类的文化财富,不仅仅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过去、今天和未来。各县(市、区)政府应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履行起保护辖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神圣职责。同时,要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改革力度,转变思想观念,优化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管理的行业化、社会化。要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引导我市相对充裕的民间资金对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投资或捐赠,努力形成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多元化的新机制。
    4、坚持依法管理,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行为规范有序。历史文化遗产的特殊资源属性,决定了对其进行保护必须严格、科学,对其利用必须谨慎、适度,依法管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然选择。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市文化遗产保护执法管理力度,同时,加强对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设项目的管理,查处破坏或损毁遗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管理秩序,确保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构架起我市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各种所有制并举、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具有温州地方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形成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政府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使温州成为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的文物大市。
    (四)主要内容
    1、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水平。每年开展一项历史文化遗产专项普查和重点调查,进一步摸清文化遗产资源底数,选择具有较高价值的登记对象,核定公布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提升保护级别、扩大保护对象,力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2处以上,省级文保单位增加到80处左右,市县级文保单位超过600处,并达到文物保护的要求。要开阔视野,提高认识,以创新资源配置,改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着眼点,提高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水平。通过一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树立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的新标尺,建构保护、利用和管理的新平台。实现科学的维修理念与规范化的工程管理相结合,准确到位的保护措施与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相结合。
    2、考古调查、发掘与研究工作有新进展。以配合基本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为主,积极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增强课题意识,争取探索我市新石器时代考古和城市考古有新的突破。继续开展古文化遗址、东瓯古代史、浙南石棚墓、民居村落、瓯窑窑址的专题调查,对现有分布面广、保护管理工作薄弱的遗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和措施。要注意旧石器时代遗址的调查和发现。同时重视对温州印刷史、工艺美术史、近代史和革命文物的介绍与研究。开展文物埋藏区的调查、划定工作,确保文物埋藏区不被蚕食和侵占。编辑出版《温州文物综录》(修订版)、《瓯窑标本图录》、《温州古建筑》、《温州古村落》等书,各县(市、区)应根据自身实际,争取出版1-2本文化遗产类图书。
    3、拓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保护体系的覆盖面,加快保护整治工作进程。抢救保护在城市化进程中快速消失的传统街区和村镇。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公布(县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争取全市各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总数达到25处左右,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12处。加快保护规划编制进程,完成现有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强重点保护区的保护,从严控制风貌协调区的建设。基本完成濒危传统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市本级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朔门、城西、鼓楼、庆年、谢池等五大街区与南塘明清一条街的整治)。
    4、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基础工作,力争申报工作有实质性进步。在省政府将我市泰顺廊桥(浙江木拱廊桥)上报国家文物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候补名单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以专项规划编制和环境整治、保护维修为重点的基础工作,争取正式列入申遗预备清单。同时,开展泰顺廊桥和乌岩岭自然保护区共同申报双遗产(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的前期论证工作。
    5、完成各县(市、区)博物馆或专题博物馆的建设,鼓励创办民办博物馆。完成或基本完成瑞安、苍南、文成、泰顺、平阳、永嘉、洞头、瓯海、乐清博物馆(文化中心)的建设;争取建设一定数量的名人纪念馆、专题博物馆,如:叶适纪念馆、弘一法师纪念馆、瓯窑博物馆、平阳海洋贝类博物馆、洞头海洋生物博物馆、泰顺潘鼎纪念馆、乐清电器博物馆、乐清雁荡山地质博物馆等;鼓励各行业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创办体现地域文化特色、人文传统或产业优势的各类专题博物馆。大力扶持、建设以民办博物馆为重点的专题博物馆。初步形成以市博物馆为龙头,县级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为基础,以专题博物馆为特色的博物馆体系。
    6、大力推进展览展示水平上新台阶,基本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展示体系。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在展览展示方面的主导作用,在优惠开放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免费开放;改造陈列设施,改进展示手段,提高展示水平。加大国有文物和社会文物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参与全省陈列展览交流协作网络,形成文物收藏品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民间收藏文物的社会功能。利用国有博物馆的硬件、软件优势,每年争取1至2次引入民间藏品展览,实现优势互补。加大维修好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的力度,对陈列时间过长的展览进行内容、形式设计的更新,争取到2010年所有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免费开放。财政部门对免费开放在经费上要予以保障。逐步形成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具有温州特色的展览展示体系,确保参观人数特别是青少年观众人数有较大幅度增长。
    7、提高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收藏水平,切实加强馆藏文物的保管条件。加大民间流散珍贵文物的征集抢救力度,确保国有馆藏文物在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质量也有较大的提高,总数和馆藏珍贵文物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2010年新建或完成改造全市各县(市、区)文物库房的标准化,加强文物库房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收藏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国有馆藏文物的保管条件。
    8、切实提高全市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力争一、二级文博风险单位无重特大险情。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建立以定期检查、事故报告、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文物安全责任制。在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的基础上,以文物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面向其他行业的博物馆,根据国家新的文物安全防护标准,强化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技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一、二级文博风险单位达标率达到100%。加大对古民居、古村落、古遗址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力度,每年市政府将安排部分经费对古民居、古村落实行电线整治工作做得较好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到2006年全面完成遗址类界桩的埋置工作。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应加大破案工作力度,提高文物案件的破案率,依法强化文物保护管理。
    9、建立网络工作平台。开展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完成馆藏文物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据采集与录入,形成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应用软件体系,以市博物馆的网络工作平台为中心,至201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数据中心,实现与省级文物数据中心、国家文物信息中心的多级网络连接,初步实现文物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
    10、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的指导与服务,合理引导民间收藏行为。支持、鼓励民间收藏家在境内外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增加藏品数量,提高藏品档次,培育高层次的收藏群体。有针对性地对民间收藏大家进行藏品鉴定、保护、管理服务。引导民间文物收藏朝着健康、规范和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完成文物商店的经营机制转换。
    (五)重点项目
    1、文物保护与利用。为更好地实现文物保护与土地开发、生态保护、观光旅游的良性互动,“十一五”期间的文物保护维修重点应以能在两个文明、两个效益方面取得成绩的各级文保单位为主要工作对象,选择30至40处,对它们进行全面保养、修缮,实施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设施改造和适度开发。项目选择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的县(市、区)级文保单位为主,以内涵丰富、规模较大、知名度高、环境风貌相对完整、开发利用前景看好为主要标准。其中,地上不可移动文物以古建筑、古村落、名人故居旧居、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革命纪念地等类项目为主;如市区华盖山城墙、夏鼐故居、浙南石棚墓、瓯海四连碓造纸作坊群、龙湾永昌堡、泰顺廊桥、苍南蒲壮所城、平阳抗日根据地旧址、瑞安玉海楼(孙诒让故居)、文成刘基庙、永嘉楠溪江古村落、红十三军旧址、乐清南阁牌楼群、洞头妈祖庙等。地下遗址以能体现温州古代文化、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的瓯窑窑址和古遗址等为主,重点建设苍南矾矿矿业遗址公园、瓯窑窑址博物馆、老鼠山遗址公园。根据我市国家级、省级、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不同类型,按照横向、纵向建立文物史迹网络。“十一·五”期间市区基本完成六山、一岛、一溪、一堡、一街区共十个历史文化游览区的建设;
    2、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已公布的现有国家级、省级、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科学记录档案、有专人管理)资料的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等规定,对馆藏文物要区分等级,设置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十一·期间要全面完成一、二、三级文物的建档工作和馆藏文物制卡工作,未定级的也应按类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准确、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目方便,使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2005-2010年市政府将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对各县(市、区)四有资料的整理和馆藏文物建档制卡工作的奖励。
    3、陈列展览。陈列展览要落实“三贴近”,与时俱进。要着重举办近现代史和革命传统专题的文物展览,同时加强同兄弟馆间的合作和交流,在互利互惠、互通有无的基础上搞好展览引进,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有陈列展览场地的博物馆每年应举办或引进临时展览3-5个,并结合自身特点举办具有地方特色、民俗民风的专题展览;以市博物馆历史厅“温州人”获得2003-2004年度全国最佳内容设计奖为契机,带动全市文物陈列展览水平上规模、上档次,充分发挥可移动文物的教育、服务和休闲功能。陈列要以内容科学化、语言科普化、形式艺术化、手段现代化为主要标准,积极参与省级陈列展览精品的评选活动。
    (六)政策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随着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的进步,在《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完成修订的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文化遗产保护规章和相关政策体系,重点加强专项规章和有关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政策的制定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3〕45号)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科学合理地编制完成《温州市文物博物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总体发展规划的框架内,重点编制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规划。
    2、强化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起辖区内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市政府将在2005年底前对各县(市、区)“从城市维护费中安排不低于2%的经费,专项用于文物维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未落实的县(市、区)在2006年度予以落实,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将比例提高到3%。同时,政府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用于文物保护、文物库房与安全技防基本建设、藏品征集、陈列展览等工作;要增加政策性专项投入,保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项目的实施。对于上述项目均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投入主体,争取省财政的补助。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措施鼓励文博单位拓展经营、完善服务、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制订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开发领域的优惠政策,借鉴“绍兴仓桥直街”政府与居民共同出资保护整治历史街区的经验,有选择地探索通过产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古建筑保护的新途径,进行政策性贷款用于文物利用项目的探索。
    3、深化体制改革。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全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在管理模式、运作机制上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我更新,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有利于事业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制定鼓励引导企业、公民和其他组织兴办各类博物馆特别是专题博物馆的专项政策,建立完善的民办博物馆进入、管理和退出机制,促进我市民办博物馆群体的发展。明确民办博物馆的公益性作用,落实优惠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把民办博物馆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加强服务、指导和管理,促进民办博物健康有序发展。
    (七)组织保障
    1、建立考核体系。建立三项文化遗产保护考核体系: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五纳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镇评选考核体系;将以文化遗产保护为主要内涵的人文环境保护提高到与自然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位置,将人文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状况,纳入生态市建设考核体系;将文化遗产保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体系。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或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管文物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担任委员,负责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重点强化各县(市、区)机构和队伍建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和文物遗存特别丰富的县(市、区)可按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专门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其他县(市、区)应明确文化行政部门为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并内设文物管理机构。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和文物遗存特别丰富的县(市、区)应分别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机构,其他的县(市、区)建立综合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如全额拨款的具有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文物保护管理所),机构编制部门对于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必要的人员编制需求应该予以保障。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选送在职干部到复旦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深造,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大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现代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营造聚才、育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3、健全执法监察网络。在2005年底前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文物执法队伍,在全市构建起反应迅速、精干高效的执法网络。市本级及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和文物遗存特别丰富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专门的文物执法监察队伍;其他的县(市、区)可依托综合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进行组建。
    4、实行志愿者、业余文保员表彰奖励制度。进一步发挥志愿者的突出作用,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具备更加可靠的群众基础。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业余文保员表彰奖励制度,建立业余文保员津贴发放制度,对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业余文保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年举办“十佳业余文保员”评选活动。对多年业余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志愿者、特别是生活比较困难的业余文保员,发给一定数额的一次性生活津贴或补助。
    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报道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重大活动和突出成果,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揭露损毁、破坏文化遗产的不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司法部门要将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四五”、“五五”普法范围,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文化遗产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法律氛围。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通过教育培训,达到对各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的目的。
    二、温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
    民族民间艺术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共同创造、积累、传承的,具有独特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民族民间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实施范围是:全市民族民间造型艺术(如民族民间绘画、雕塑、瓷艺、·纸艺、刺绣、染织、编织、灯彩等)、表演艺术(如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具有民族民间代表性的传统节日庆典活动、民间游艺活动,以及与民族民间艺术相关联的民俗活动和其它民族民间艺术的表现形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包括民族民间艺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挖掘温州丰厚的历史底蕴,梳理温州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脉络,充分展示温州灿烂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当代文化,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强温州文化竞争力, 加快“一港三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应立足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坚持民间艺术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具有重要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民间艺术种类得以有效保护,使民族民间艺术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2、合理利用,继承发扬。民族民间艺术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才能流传和发展。要通过合理利用,扩大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通过继承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是一项具有探索性的工作,必须坚持试点先行与面上推进结合;重点抢救与整体保护结合,典型示范,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具有特色的民间艺术保护制度。
    4、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的需要,制定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做到立足长远,切实可行。同时分阶段提出目标、任务和要求,循序渐进,逐步实施。
    5、属地管理,分级保护。民族民间艺术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应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进行保护为主;上级给予指导和支持,建立市、县(市、区)分级负责保护责任制。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要以政府为主,制定规划、组织力量、落实经费、加强管理。同时,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保护工作,实现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时间要求,五年内,查清我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家底,科学合理地制订和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文化发展纲要相配套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规划,逐步形成既符合全省统一要求又有温州特点的保护制度。通过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抓紧抢救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民间艺术种类和项目;有效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温州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充分展示区域文化特色,促进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使我市成为我省重要的民族民间文化区域。
    通过5年的努力,初步构建起我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三大体系”。
    ——构建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艺术遗产传承机制;研究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区域,加强民族民间艺术有效利用的途径;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通过命名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民间艺术家,建立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等途径,使重要的民族民间艺术得到有效保护。
    ——构建民族民间艺术展示体系。积极开展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播和展示。以全市和重要区域性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和民间艺术场馆等为平台,使全市60%以上的民族民间艺术种类得到展示;使其成为弘扬温州灿烂历史文化的重要内容。
    ——构建民族民间艺术产业运作体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与旅游、外贸、会展等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培育民族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和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发挥资源优势,创造规模特色。提高竞争能力,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构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制度体系。建立比较完备的全
    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制度,健全市、县两级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
    ——构建民族民间艺术宣传推广体系。鼓励和支持运用各种媒体对民族民间艺术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统筹策划,建立温州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网站,打造民族民间艺术的形象和品牌、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促进对民族文化的认同,。促进社会共享。
    (四)主要任务
    1、开展普查,积累成果。按照“查清资源,明确方向,搞好建设,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继续抓紧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民族民间艺术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论证和认定,逐步建立民族民间艺术资料库、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编制《温州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名录》、《温州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分布图》《首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温州市民族民间造型艺术集成》、《温州市民族民间表演艺术集成补辑》等民族民间艺术保护丛书,科学保存和汇集普查成果,逐步合理利用。
    2、完善规划,搞好试点。制定并实施《温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规划》,根据全省的工作部署,至202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我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全市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得到有效保护。“十一五”期间,着重做好普查、试点和抢救濒危民族民间艺术,建立代表作名录,编纂普查成果,打造保护品牌以及逐步建立健全机制、法规等工作。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的有效方法和经验,探索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制定有关的标准规范。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为全市保护对提供示范和借鉴。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本地区的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为全面实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夯实基础。
    3、抢救保护,抓好传承。分批分层次地把各类珍贵的民间艺术资源纳入各级代表作名录,初步建立代表作名录体系。五年内推荐公布20个省级代表作项目,重点抓好2个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濒危民族民间艺术项目,实施抢救性保护;同时扶持8个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民族民间艺术项目。推荐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的民族民间艺术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提升我市民族民间艺术的影响力。对列入代表作名录的代表作传承人,通过颁发政府津贴,授予民间艺术家称号,鼓励带徒传艺,举办传习班进行传习活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与国办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权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资助代表作传承及其资料的抢救和整理等一系列措施,彰显代表作传承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规划市、县两级分别命名10个民族民间艺术之乡、10名民族民间艺术家,建立5个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基地、5个民族民间艺术特色队伍,编写刊出民族民间艺术乡土教材,使民族民间艺术遗产的传承后后继有人、发扬光大。
    4、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把民族民间艺术的开发利用与旅游业相结合,挖掘民族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景点的文化含量;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在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开设民族民间艺术课程,增进和培养青少年对民族民间艺术的了解和情感,造就一大批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与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发乡土文化,充分利用多种活动载体,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和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与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加快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民间艺术产品系列,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五)重点项目
    1、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传统民族民间艺术。在资源普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传统民族民间艺术项目。重点抢救永嘉昆剧等项目,通过发掘、记录、整理,建立反映抢救项目基本面貌的档案和数据库,实现有效保护和传承。
    2、确立一批优秀民族民间艺术代表作的传承人(团体)。对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确定传承人和传承基地,鼓励阮世池等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使之后继有人。以点带面,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艺术传承机制,使民族民间艺术在流传中发展,
    3、创建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继续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活动。通过实施市、县(市、区)两级命名的办法,推动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弘扬和合理开发利用。
    4、发展一批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积极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发展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重点建设和发展乐清象阳民间艺术、瑞安活字印刷艺术等生态保护区,对当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
    5、做大一批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以各地形成规模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为基础,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特色,形成品牌效应,推动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重点规划温州市广场文化艺术节、拦街福等一批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民间艺术活动品牌,使之成为区域性、全省性乃至全国性、国际性的民族民间艺术展示交流平台。
    6、建设一批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场馆。新建温州市民间艺术馆,集中展示全市优秀民间民族艺术;巩固发展红蜻蜓中国鞋博物馆、方介堪艺术馆等一批已建的民族民间展示场馆。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特色鲜明的民间艺术馆或专题艺术馆。在有条件的场馆,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开辟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区,广泛征集民族民间艺术精品和资料,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记录、保存和宣传,使我市60%以上的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种类得到充分展示,并成为传承和展示民族民间艺术的中心。
    7、培育一批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将民族民间艺术的发掘、保护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充分运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民族民间艺术,开拓旅游项目,加强包装和宣传,形成有吸引力的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重点培育永嘉楠溪江古村落古民居、泰顺廊桥等项目,有选择地集聚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融入风景风情旅游之中,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提升景区的品味和效益。
    8、建立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建设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弘扬传统文化。重点建设乐清象阳黄阳木雕、细纹刻纸等产业基地,形成规模效应。加强政策服务和引导,扶持民族民间艺术特别是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发民族民间艺术产业,促进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化发展。
    (六)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协调。要把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担负起主管本地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责任。建立民族民间艺术保护考核机制,将保护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监督,确保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
    2、健全机制,建立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要建立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组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完善保护工作的论证决策机制。各级都要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好、专业结构合理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队伍。由政府部门牵头,广泛吸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
    3、增加投入,积极扶持。各级政府要把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将增加用于民族民间艺术发掘、保护和发展的专项资金,各地也要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民族民间艺术保护。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4、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大力宣传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的浓厚氛围。
    附:1、温州文化研究工程选题参考
    2、温州文化研究项目设想
    3、温州历史(文化)名人传记(评传)丛书
    4、地方文献、古籍整理
    5、温州地方文献(古籍)整理情况
    附1
    温州文化研究工程选题参考
    一、温州当代发展研究
    邓小平理论在温州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温州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温州的实践;“三个温州”建设研究;温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民外合璧”研究;温州集群经济研究;经济全球化中的温州发展研究;温州行业协会、商会研究;温州信息化研究;温州家族企业研究;温州企业制度创新研究;温州技术创新研究;温州金融发展研究;当代温州文化研究;温州创新文化发展研究;温州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温州村民自治研究;市(公)民社会在温州;温州区域创新研究;温州社会发展综合研究;温州社会阶层研究;和谐温州建设研究;温州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温州城市化进程研究;温州欠发达地区发展研究等。
    二、温州历史文化专题研究
    温州文化发展的历史研究;温州文化特点研究;温州文化创新研究;温州古代史研究;温州教育发展研究;温州科技发展研究;温州文化与经济互动研究;永嘉学派研究;南戏研究;温州宗教史(道教、佛教、基督教)研究;瓯文化研究;温州民俗文化研究;温州灾荒史研究;温州历史地理研究;温州诗史;温州医学史;永嘉弈派研究;温州方言研究;温州移民史研究;温州望族研究;温州古村落史研究,人文雁荡研究,温州商业、商人史研究;近代温州文化变迁研究;温州文化交流史研究;温州模式理论发展史研究等。
    三、温州人研究
    温州人精神研究;温州人的创新研究;温州人价值观研究;温州人的民主与法治意识研究;世界温州人研究;温州企业家(群体)研究;温州妇女发展研究;温州美术家研究;南宋温州知识群体研究;晚清温州知识群体研究;刘基研究;孙诒让研究;陈虬、宋恕、陈黼宸研究等。
    四、人文科普读物
    温州景观文化丛书、温州历史名人丛书、温州名人家世丛书等。
     

理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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